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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拉米苏》的美味谁能拒绝!假如它有懒人版的话你学不学? 提拉米苏的美味有你才能体会

白练腾空古木参诗情画意蔚为壮观学富五车满腹经纶学贯中西博古通今功名成就著作等身温文尔雅文质彬彬和蔼可亲平易近人妙手回春治病救人脱颖而出一鸣惊人文思敏捷聪明过人足,成绩好的话你就说练笛子占用了你的学习时间,你觉得现在学习比以前吃力了很多,再这样考不上理想高中了;成绩不好的话更好说了,本来课业就很难了,约翰逊写的《谁动了我的奶酪》这本书让我受益非浅。故事中讲的是两只小老鼠嗅嗅和匆匆还有两个小矮人哼哼和。

作者提拉米苏写过哪些网络小说

美味诱人的提拉米苏我有那本<<儿文>>
你要文章吗
提拉米苏,请你带我走
文/颜色色
(1)
苏梨若遇见洛慕晨的时候,是四月里微风轻澜的一天。
苏梨若又迟到了。都怪她家的闹钟,总是在关键时刻添乱,要知道她已经有五次迟到、三次旷课的记录了,如果再加上那十二次没交作业,老班不疯掉才怪。可是因为苏梨若是聪明的女生,她的成绩丝毫没有因为迟到而受影响,所以老班也就无可奈何了。
好不容易躲过学生会的监督员,她明明看到走廊上没有人,就在她冲到走廊口的时候,突然看到一个人闪了出来。
苏梨若翻着骨碌的大眼睛茫茫然地想,她也许是认识这个人的。
前些时间学校进行学生校容整理活动,而最高的执法者便是学生会主席洛慕晨。
那天,自习课的时候洛慕晨带着一班干事突击检查高二(3)班。苏梨若正在和前面的同学何夜夜闲聊,恍惚间看到一群人开始仔细盯着男生的头发或者女生的长指甲看。学校有规定,男生留长发或者女生留长指甲一律杀无赦。
那个领头的帅气男生洛慕晨在何夜夜面前站住了。苏梨若抬头,看见一双漂亮的眸子。他有着仔仔一样的完美侧脸,眼神深邃而干净。
洛慕晨只是用修长的手指优雅地敲了敲何夜夜的桌子:“这位同学,男生不要留太长的头发,下课后去剪掉。”
全班静默三分钟。之后,所有人一起哄笑起来,就连暗恋洛慕晨已久的班花桃一一都忍不住嗔怪地谢睨了洛慕晨一眼。苏梨若还唯恐天下不乱地拍着桌子喊:“帅哥——何夜夜!”
洛慕晨真的是个聪明的男生。他很快挥了一下手,率先出去了。在他走出教室门口的一刹那,苏梨若跃上桌子,好奇地单手撑着在桌面上探着头去看。洛慕晨回头,就看到了呆呆的苏梨若目送他的情景。他蓦地一笑,像粲然绽开在苏梨若眼睛里的夏花。
苏梨若像受惊的小鹿一样跌回到自己的座位上,心“扑扑”地跳。那个聪明的有好看笑容的男生,就着样在苏梨若脑海里回映了好长时间。过了好久,她才想起来要去嘲笑何夜夜一番。谁让她这个死党总是把头发弄得像摇滚青年,还穿中性的黑色衬衣,虽然很帅,但的确很像男生。
后来,苏梨若偶尔会在校园里看见洛慕晨。那个喜欢穿白色衬衣草绿色裤子的男生,总是带给她一种夏日里清凉的感觉。苏梨若望望路边正开得灿烂的白玉兰,自语:夏天还没有到呢。她偶尔会想起来洛慕晨那天回头的微笑,他怎么可以笑得那么云淡风轻却又让人心跳不已?
有时候苏梨若觉得遇见洛慕晨是件快乐的事。可是现在,苏梨若觉得眼前的这个人真的讨厌极了!尤其是在她又一次迟到并且还在吃着早餐的情况下。
苏梨若咬着软软的蛋糕,一边用乞怜地表情看着洛慕晨。她真的希望洛慕晨不要认出她就是那天拍着桌子嘲笑他的女生。
“嗯,迟到,校容不整,上课时间吃早餐,不知道放在一起要扣多少分了。我听说你们班总是因为你迟到扣分……”洛慕晨絮絮地念,一边玩味地打量她。
苏梨若无辜地眨巴着眼睛想对策:迟到没有办法反驳,校容不整?她低头看,急忙把校服外套掩了掩,都怪她着急,衬衫口子都没有扣好。吃早餐?她又想了想,急忙把剩下的蛋糕塞进嘴里,脸颊顿时鼓鼓的像个小包子。她一边嚼一边含糊不清地说:“现在只剩下迟到了吧?”
洛慕晨惊讶地看着这个率性可爱的小女生,心里掠过一些温暖的感觉。他忽然间就挥挥手,意思是让她过去了。
这下子轮到苏梨若晕菜了。她又呆呆地盯着洛慕晨好看的眉毛看了半天,然后红晕一点点爬上她的脸颊。她愣了一会儿,然后回头往教室跑。洛慕晨看着她大大的粉色背包一下一下轻巧地拍打着她的背,像粉色的欲飞的蝴蝶。
然后那只蝴蝶忽然停住了。苏梨若眼睛明亮地回头看,随即很大声地喊:“我刚才吃的不是早餐,是Tiramisu!改天我请你吃。”
洛慕晨站在这四月的微风里微笑。提拉米苏,多温暖的名字。
2 (感动)提拉米苏,请你带我走[2]
苏梨若终于请洛慕晨去吃了Tiramisu。
在那个名为“free me”的蛋糕店里,蛋糕师正拿着一个盒子给她们讲解制作方法。方形的奶黄色蛋糕上洒了褐色咖啡末,法式薄饼在旁边立着,紧挨着的是点缀上的李子形状的奶酪,显得那么可口诱人。蛋糕师是个帅气的男孩子。他在苏梨若几乎忍不住要去摸一下他的托着提拉米苏的手指的时候说:“我的手指一点儿也不神奇,你也可以学会的。”
苏梨若张大了嘴巴重重地点头,扎在脑袋上的辫子欢快地摇摆。洛慕晨看着苏梨若欣喜和崇拜的眼神,忽然间觉得这个小女生是那么容易快乐。
回到教室,死党何夜夜摆出一副末流杀手的表情装模作样地问:“听说你和洛慕晨出去啦?”
苏梨若呵呵地笑。她知道自从洛慕晨把她误认为男生之后,何夜夜就跟他叫上劲了。
“那你就不觉得惭愧?不觉得对不起死党吗?”何夜夜换了一副悲哀的表情。
苏梨若想了想,虽然心里觉得没什么惭愧的,但还是象征性地点头。
“耶!”何夜夜欢呼起来,“惭愧的话快请我吃蓝莓木思!”
于是两个丫头就在自习课的时候大摇大摆地出去了。本来苏梨若提议翻墙的,但是何夜夜说洛慕晨在,怕什么。
于是苏梨若又开始了她的逃课生涯,并且逃得光明正大。
3 (感动)提拉米苏,请你带我走[3]
可是这样的生活没有持续多久,苏梨若就在一次逃课活动中被洛慕晨抓了个正着。
那天,洛慕晨经过高二(3)班的时候还看到苏梨若皱着小小的鼻头发呆,可是一转眼,他就在教学楼后面的花园里看见了那个熟悉的身影。
“苏梨若,你又在干吗?”洛慕晨大声地喊。
可是苏梨若看到洛慕晨不害怕,还热切地冲过来摇着他的胳膊喊:“你来帮帮我。”
洛慕晨看着她红扑扑的小脸儿,实在想不出来这个花园有什么吸引她的。
“这里有棵樱桃树,你帮我摘樱桃吧。树下的草丛里有虫子!”苏梨若说。
“大街上不是有卖的吗?”洛慕晨奇怪。
“我想要野樱桃。”苏梨若嘟了嘴巴。
洛慕晨觉得好笑,城市里怎么可能找到野樱桃。但是他还是拨开草丛走过去,摘了满满一捧,然后回到一脸期待的苏梨若身边。
“你要樱桃干什么?”他看着苏梨若小心地把那些红色的小东西用手帕包起来,放进书包口袋里。
“因为米尚要用野樱桃做蛋糕。”苏梨若说。
“米尚是是谁?”洛慕晨更奇怪了。
“就是那家‘free me’店里的蛋糕师啊!”苏梨若眼睛明亮地说,“你知道吗?他是这所大学的学生呢,他会做各种各样的蛋糕,那家店是他开的。他答应我让我学做蛋糕,等我学会了,我做给你吃,好不好?”
洛慕晨沉默了一会儿,然后想起那个会做提拉米苏的有神奇手指的男生。他和苏梨若去过几次那家店,他记得米尚是有清澈的目光和微笑的。
洛慕晨看着身边扬着单纯微笑的苏梨若,忽然觉得心里有什么生长起来了。呼啦拉的,像马上就要到来的夏天的感觉。
4 (感动)提拉米苏,请你带我走[4]
夏天真的来了。
洛慕晨开始忙碌起来,因为高考就在这个夏天来临。他是优秀的男生,本来是可以保送的,但是他坚持要考临市的大学。
何夜夜对苏梨若说:“我发现洛慕晨是个很好的人哦。”
苏梨若想,什么时候何夜夜开始这样认为啦?难道因为他要复习功课,所以没时间管她们迟到的事情吗?
可是苏梨若没有时间想这些问题,她每天都要到“free me”蛋糕店里跟着米尚学做蛋糕。她已经可以学会一些简单的花样了。没事的时候,她会拿着自己制作的蛋糕跑到高三年级的教室里去着洛慕晨。然后在周围人的哄笑声中等待着洛慕晨的称赞。
洛慕晨从那些大堆的复习题中抬起头,轻轻地问:“你喜欢米尚吗?”
苏梨若点头:“是啊,我喜欢他和他的蛋糕。”
洛慕晨拍拍她的脑袋,宠溺地笑了。他很开心地吃着那些苏梨若带来的味道奇怪的蛋糕,虽然是高卡路里,虽然吃到他嘴里是苦苦的,但是仍然能够吃出来一些甜蜜的感觉。
5 (感动)提拉米苏,请你带我走[5]
暑假终于来了。何夜夜拉着苏梨若坐在“free me”蛋糕店里吃着冰淇淋聊天。洛慕晨没来,高考过后,已经很长时间都没有见到他了。
苏梨若觉得自己有点儿无精打采的,即使米尚告诉她以她的技术可以学做提拉米苏了。
终于遇见了一个高三的师兄,他说:“洛慕晨跟桃一一一起去北京了了。”
桃一一,就是那个性情温婉的喜欢洛慕晨的班花。
苏梨若呆住了。过了好久,她才对何夜夜说了一句话:“洛慕晨是不是不要我了?”
何夜夜说:“其实有件事我一直想告诉你。那天,我看到桃一一跟洛慕晨告白,但是被拒绝了。我觉得洛慕晨不会丢下你的。”
是吗?苏梨若模糊地想,原来迟钝的她从来不曾在意这些事。她只是想着在任何时候、任何地方,只要她想到洛慕晨,他就会从旁边冒出来。可是现在,她居然把他弄丢了。
想着想着,就有大颗的眼泪掉下来,落在桌子上那株玛格丽特花上。
米尚来到苏梨若面前,他高高的制饼师帽子看起来很滑稽。他用温暖的手把苏梨若的眼泪擦掉,然后说:“来,跟我学做提拉米苏。好不好?”
苏梨若怔了一会儿,点点头。
在走进工作房间之前,米尚说:“你又忘了,蛋糕师是需要戴帽子或者把头发扎起来的。”
苏梨若看自己散到肩头上的头发,从口袋里翻啊翻的,掏出一个粉色的水晶发夹来。那个发夹是洛慕晨送给她的。他说她的下巴尖尖的,像小狐狸,头发扎起来比较好看。
她擦掉眼泪,把头发认真地扎起来。
作者: 黄金智囊群 2008-2-15 17:25 回复此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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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感动)提拉米苏,请你带我走[6]
这个暑假快要结束的时候,洛慕晨依然没有回来。
苏梨若习惯了扎起头发,跟着米尚做蛋糕。她想,马上就高三了,如果今年学不会的话,就没有时间学了。即将到来的高考不能让她再像以前那样肆意逃课了。
米尚的蛋糕店里有许多顾客,他们都喜欢吃米尚做的蛋糕。逐渐的,苏梨若做的蛋糕也可以被别人认可了。她学会了做提拉米苏,但是她从来没有做过。她只做那些简单的好看的花型。有时候,她会莫名奇妙地发呆。她常常想起以前的日子,她总是让洛慕晨骑着单车带她到郊外找桑椹,找野生的草莓,还让他下水去摘新鲜的莲子,只为了能够带回来做蛋糕。
何夜夜仍然来看她,陪她聊天,就是不再提起洛慕晨。即使她曾经说过洛慕晨是个很好的男生。
可是在某一天,何夜夜来了,而且带来了一个人。
苏梨若看着桃一一,那个漂亮的跟随米尚去了北京的女生。桃一一的眼睛红红的,然后狠狠地对苏梨若说:“你是个讨厌的女生!”
苏梨若愣住了,她觉得自己才应该这样说。
可是桃一一继续说:“你知道吗?洛慕晨有味觉失调症,他吃甜的东西,反而苦得厉害。你做的那些莫名其妙的蛋糕,放那么多果酱,吃到嘴里,哭得像黄连,可是他还是那样吃下去……”
苏梨若想起她刚学会做蛋糕的时候,总是把那些半成品带给洛慕晨,然后看他大口地吃下去,同时还不断称赞她。
苏梨若觉得自己真的是个很让人讨厌的女生!
作者: 黄金智囊群 2008-2-15 17:41 回复此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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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感动)提拉米苏,请你带我走[7]
苏梨若去了北京。因为桃一一说洛慕晨在北京做手术。
一路上苏梨若都在想,如果看见洛慕晨,她一定要扁他一顿。他跑到北京做手术也不告诉她,害得她流了那么多眼泪。
站在安静的病房门口,苏梨若忽然有些怯步了。她忽然想到洛慕晨会不会怪她迟到,居然这么晚才来。犹豫了好久,她才抬起头准备敲门。可是敲门的瞬间,她听到里面的脚步声。于是,她又像只受了惊吓的小兔子一样逃跑了!
洛慕晨站在门口,看到地上那个粉色的水晶发夹。然后,他忧郁了好久的眼神终于欢快起来。
他冲着楼梯的拐角喊:“苏梨若——”
半分钟后,他看到了一个粉色的影子逐渐移动到他面前。
灵动的眉眼,尖尖的小下巴,确是他思念了许久的人。
苏梨若怯怯地想把手里的提拉米苏藏到身后去,但是洛慕晨已经对她伸出了手:“拿来。”
“你不是吃了会变成苦的吗?”苏梨若小声问。
“可是现在已经好了啊。”洛慕晨接过那个包装漂亮的盒子,打开,然后切了好大一块放进嘴里。良久,他对苏梨若说:“很甜哦!”
苏梨若顿时眉飞色舞:“这是我做的第一个提拉米苏哦!”
其实洛慕晨不知道,Tiramisu在意大利文中的意思是带我走。
转载自红袖添香文学网站

我在垦丁天气晴结局

  一
  鲸是一个漂亮的女生,那年她读大学三年级。 她被久留恭敬地称为“学姊”。 久留是台湾来的,他们台湾人说“姊”,而不是“姐”。姊,音调小小的,声音低低的,就像天然给久留这样一个腼腆的男生去用一个称谓,他跟在鲸的后面,说:“学姊,今晚,我有两张电影票……” 久留是在这所大学插班的交换学生,比鲸小3岁。对于低一年级的那群人来说,久留对鲸的感情使他们忧愁。20岁的孩子们,觉得23岁的人已经很老,老到大学毕业前谈场恋爱都要被称为黄昏恋或者夕阳红什么的。当然,现在鲸和久留还没戏,所以像更难听的老牛吃嫩草之类的话,还没有人敢讲。 久留对鲸一直是单恋,单恋和暗恋有很细微的差别,暗恋是一个人默默爱着另一个人,单恋是向爱着的人表示后没被接受,但并不放弃,暗恋要瞒住全世界,单恋却可以嚷嚷得世人都知道。久留喜欢鲸的历史,可以追溯到他入学的第三天,图书馆避雨的那次。二楼典藏室走下来的女生,美得真令人绝望啊。久留当时的感受,用句流行的话说就是:我当时就震惊了!鲸穿着一双红色球鞋,撑开一只黑底白点的大伞,嘭,她走进雨中,像一朵黑色的炸药,离人群远去。 久留租住的公寓距学校有一公里远,在那公寓的旁边有一家比较好吃的朝鲜餐馆。久留常在那里吃冷面。那家的冷面是用带着冰渣的农夫山泉过水的,吃的时候,碎冰会刺痛嘴巴。每每在那样的时刻,久留绣着北京独有的昏蒙、干燥、夏季到来前的微骚的空气,他会觉得有一点寂寞。 鲸从没有接受过久留的示好。当然久留的示好也相当幼稚:主动借鲸看的书,从台湾带回来的药妆,各种以为可以讨好女生的小画册,电影票,甚至是把冷面打包,带一份到鲸的课堂。统统都没反应。鲸以惊人的冷漠回报这个男生的努力,其实,她也不知道她哪里出了问题。 “叫你不要送了!”鲸给久留递过去的一串水晶推回去,那也算是一串价值不菲的小珠宝。在久留看来,喜欢一个女生,用一张电影票和一串珠宝讨好她都有一样的意思。他不知道一串施华洛士奇的水晶却使鲸生气了,她好像忽然之间弄明白她为什么讨厌久留了,是的,她讨厌台湾小富商身上那股淡淡的铜臭,那种暴发户台农的味道,就像讨厌蔡依林、大S,杨丞琳,以及说起来会得罪一票粉丝遭到石块围攻的,那个五月天组合。 士多啤梨晶在暗蓝色丝绒般的夜幕里发出光亮,久留把它套在自己的左手腕。两个孩子一个向左一个向右,各自分散。二 鲸后来找的那个男朋友,一样让周围的人忧愁。那是一名警察。 他们的相识很简单。有一天,鲸在地铁上不小心睡着了,包被一个贼拿走。鲸很快就发现了,她追贼追了三站路,然后警察出现。 在公安局,鲸一边做笔录,一边听到那个警察在教育贼:“你要自己给自己机会啊,不能总这样下去啊!”看来,那是个惯偷。贼起初沉默着,但警察把那句话重复好几遍以后,贼老皮老脸地笑了,他忽然对警察说:“你也给自己一个机会啊,不能总这样下去啊!”然后,贼看向了鲸,鲸手里转着的笔摔到了地上。 “我看这个警察还不错啦!他一直单身,不妨你们试试啦!”被铐着的贼对鲸说道,同时接受了一根警察递给他的烟。 警察走过来,帮鲸捡起了笔。 他都不需要她的电话号码,也不需要问她姓甚名谁在那所学校什么专业,因为她都老实交待在那张笔录单上了。然后隔了不久,他真的打给她了,然后他们开始约会。 其实相对于久留,那位警察并不显得多么优秀,而经也并不是那种看到穿肩章制服的男人就会马上BIU BIU BIU发出强烈爱慕信号的女生。喜欢警察,也许只是因为他足够老,老到没有人会对他们的恋爱质疑什么——这就是世面上最形式普通的恋爱了,男人年长一些,女人年轻一些;男人有一份正式的职业,女人要比男人显得弱势一些。如果还需要什么注脚的话,那就是警察除了开警车,他还有一辆甲壳虫,就像一砣会移动的面包。但是没办法,世界上有很多人喜欢甲壳虫。黑格尔说:存在即说明道理。 6月的一天,鲸和就领重逢在学校外面的小书店。 那时候久留还不知道鲸已经有了男朋友,他请鲸在书店附近的咖啡吃一份提拉米苏。这么有一搭 地说话,吃蛋糕,鲸的电话响了起来。是警察打来的。然后鲸说了书店的地址,没一会儿,警察坐到了她和久留面前、“给你们介绍一下,这位是陈久留我的学弟。这位是我男朋友。“说完不一会儿,鲸挽着警察的手跟久留告辞。 久留坐在他们最后离开后的那一角沙发,沙发那么硬,他无法将身体深陷。 他真的很沮丧。三 出来书店,钻进米色甲壳虫里的鲸在自省,她知道自己今天的行为太过于自私和校长。这根本不是一个善良的女孩所为,虽然她的人生信条并非是做一个天使,但想到久留会伤心,而男友心里会有点小疙瘩,鲸就双倍抱歉起来。可为什么明知道时候会感到抱歉当时却仍要那么做呢?有什么目的呢?要证明什么呢?那很好玩么? 她默默地问自己。 当一个姑娘开始了这样自问自答的强迫症,就说明,他已不再是个小女孩,她变得复杂了。 很快,久留追问鲸了。他这次的表情完全是荆轲去秦国之前赴死的样子。“学姊,你为什么不喜欢我?”久留问道。盛夏使空气变得泥泞,久留满头大汗,散发悲伤酸涩的男生气味。 “没有为什么。”鲸说。 “请告诉我,让我死个明白。”久留在想象中拔出了他的剑,架在脖子,要自刎了。 “为什么不喜欢你?告诉你吧,因为有一次下课后你跟几个男生一起走,他们说慕容鲜卑乘中院大乱劫掠了数万名汉族少女。回师途中一路大四奸淫,同时把这些汉族少女充作军粮,宰杀烹食。走到黑背易水时,吃得只剩下八千名少女了。慕容鲜卑一时吃不完,又不想放掉,于是将八千名少女全部淹死于易水。易水为之断流。当时他们一边笑一边说鲜卑是好样的,陈久留,你不要忘了,当时笑的人里也有你。” “有我?可我忘了,如果有我我也不是故意的。” “按你的逻辑,杀人以后可以马上说自己失忆吗?” “开玩笑不等于杀人。” “玩笑往往最能透露一个人的内心。” 久留真的不能明白他的学姊为什么会因为这种事生气,在他看来,她确实有些不讲道理。她又不是那八千少女之一,何苦那么激动。好吧,就算通过这件事她得出了某种结论,比如证明额他和那些男生内心一样狠毒、变态,或者骨子里潜藏食人欲,但是通过平素的交往,她完全可以否定她的结论啊,她何必这样气急败坏呢! 久留望着鲸走远的背影,他只好笑了起来。 他的头脑里的剑收好,他决定不要死掉,死掉就不能追求这位可爱的学姊了。四 不过,每一个男人的心里都藏着一只兽。 鲸和警察的第一次吵架,是为了今天是星期四还是星期五这样一东西,吼叫。跳脚。骂出脏话。鲸看着他在那里发狂,她在想想,如果把这个男人送回到公元304年,变身鲜卑族士兵,他会不会吃掉我?那些男人,把少女们的肉吃个干干净净,碎骨残骸在城外堆成小山。 警察发泄完毕,他们又抱在一起哭了。然后他们把那些碎片踢一踢,扫一扫,腾出一块干净的地儿,开始做爱。这是第几次破镜重圆?鲸记不清楚了,但这次她在那具亲密的汗水淋漓的身体下想起了久留。飘渺的脸,测额较重的胡须在清早被仔细地挂掉额,但下午还没到,那些青色的小胡茬就又会长出来,形成一片阴翳。 鲸读完了大学,离开了那所学校。然后,她进入了职场,看眼界,长见识。她遇见了一位请每个员工读一读德川家康的上司,也遇见了冒昧邀约她一起去看全本《色戒》的客户公司代表,还有很年轻的同行、刚入行的晚辈、业内的宿敌。张爱玲说,当一个女孩长得很年轻、长得很好看的时候,不论在社会上做什么,遇见的总是男人。没错,要度过那段很年轻、长得好看的时光以后,鲸才慢慢地发现,其实男人也并没有那么十恶不赦。大部分男性是良纯而直率的,也是软弱和简单的,他们渴望找到一位他们爱慕的女性与之天长地久,只有小小部分,少少的人,才会欺骗和玩弄女性,才是邪恶魔鬼。而那样的男人,鲸从未遇上,也不太可能遇上,因为她最大的优点有两个。一,她不空虚,二,她不蠢。 但女性骨子里的基因,或者说是自远古遗传下来的潜意识,使她们仍旧深受被害妄想症的折磨。 鲸害怕被男性伤害。 她问过她的警察:“你会抛弃我吗?” “不会。” 以前,警察会和她开玩笑,诸如回答我会呀,我会对你始乱终弃。或者,当然不会抛弃你,但我会背着你找新的。 现在作为鲸的未婚夫,警察已经深深了解他老婆是惹不起的。惹不起总躲得起。一句“不会”,把他们的距离拉到孙悟空的一个筋斗云那么远,机智的十万八千里。 他们婚期定在明年初夏。五 久留在鲸毕业后不久离开北京,回到台湾,他很快拥有了一个不错的女朋友,这个女朋友有很会花钱的一双手和很知好歹的品味,反正她去Chanel就会买菱格包,到Hermes就要birkin,她说反正这些包值得收藏,年头越多越值钱,多年以后价格没准翻倍。 久留替女友刷卡,他是个温存体贴的男朋友。他包容女友的坏脾气,并纠正她在人生方向上的失误。他在他的女友看来,已是一个大大的,大大的,充满智慧的男人。久留承认,他以前并没那么号,或者说他很有可能不这么号。是从北京回来以后,他才变成了如今这样。 他想对鲸说谢谢。 是从鲸赐给他的挫败感里,他发现了自身的渺小与无力。他一度很不服,为此他告诉自己,要去做一个更好的人,不要因爱而憎恨,而要因爱而感激。只有这样,他才对得起那次惨烈的失恋。 鲜卑族的男子 五万明少女,在久留和鲸的一役里,这段残忍的历史被扳转,鲸对他心灵的劫掠和屠戮,那冷漠和无情的拒绝,胜过吃掉陈久留五万次。 “然而比知道吗?我第一次见到你的感受。那天下着大暴雨,你从远处跑向图书馆避雨。你浑身湿透,T恤紧贴身体,就算那么狼狈,我有一瞬间错以为我看到了天使。你手臂上有一大块绿色的胎记,那是天使化身人形的记号,它提示我看到你。我站在二楼的窗口,你在人群里。你水淋淋的光芒真耀眼,那些女生马上向你发出电波,而你低头看着手里的便当,它被淋湿了。当时我在想,就这样一个纯白的少年,他应该拥有至高无上的爱情。而能与你共写传奇的人,绝不是我这样平凡的女生。” 这是鲸初次见到久留时写的日记,它被存在某个博客网站的某个不为人知的空间里。在2009年,有一个人大概是GOOGLE什么东西的时候把它搜了出来,并复制转发到了自己的博客里,然后这段其实很酸很矫情的话又被几个人转载,知道某天,鲸自己再次看到它。 她想起久留了,以及自己这些年,那些可笑无由的自卑感。 那时,她正去婚姻登记的路上。因为某种心电感应或是气场的对撞,鲸的手机碰到了手提包里的粉饼或唇膏,锁键盘的密码又因走路的颠簸被极其巧合地按对,然后久留的电话响了。 “喂,喂!学姊是你吗?” 他的声音要足够大,马路要足够安静,鲸才可能听到他在呼唤她。但是鲸没有听到。电话的按键又撞上手提包里的某种小东西,挂机了。久留面对盲音,他执着地把话说了下去:“学姊,如果你真的不喜欢我,那么我今天就向她求婚了。”如果真的听到了那来自遥远的海岛上的声音,鲸会如何应答呢? “不许!你回来,和我在一起”,还是“祝你们幸福”? 台湾停止了,鲸没有发现包里的那场变故。她只是忽然感觉她听到了台湾特有的夏日蝉鸣,如果没猜错,久留此刻应该在他的家乡屏东,台湾最南部的一个县,叫做垦丁的地方。在绿色的草坡上,在山与海的怀抱里,在海鸥傻傻的歌声中,在蝴蝶之间。像天使一样地哭泣。 而垦丁的天气,永远是晴。

作者提拉米苏写过哪些网络小说

世界上有一千种提拉米苏,你却只会做一种?我有那本<<儿文>>
你要文章吗
提拉米苏,请你带我走
文/颜色色
(1)
苏梨若遇见洛慕晨的时候,是四月里微风轻澜的一天。
苏梨若又迟到了。都怪她家的闹钟,总是在关键时刻添乱,要知道她已经有五次迟到、三次旷课的记录了,如果再加上那十二次没交作业,老班不疯掉才怪。可是因为苏梨若是聪明的女生,她的成绩丝毫没有因为迟到而受影响,所以老班也就无可奈何了。
好不容易躲过学生会的监督员,她明明看到走廊上没有人,就在她冲到走廊口的时候,突然看到一个人闪了出来。
苏梨若翻着骨碌的大眼睛茫茫然地想,她也许是认识这个人的。
前些时间学校进行学生校容整理活动,而最高的执法者便是学生会主席洛慕晨。
那天,自习课的时候洛慕晨带着一班干事突击检查高二(3)班。苏梨若正在和前面的同学何夜夜闲聊,恍惚间看到一群人开始仔细盯着男生的头发或者女生的长指甲看。学校有规定,男生留长发或者女生留长指甲一律杀无赦。
那个领头的帅气男生洛慕晨在何夜夜面前站住了。苏梨若抬头,看见一双漂亮的眸子。他有着仔仔一样的完美侧脸,眼神深邃而干净。
洛慕晨只是用修长的手指优雅地敲了敲何夜夜的桌子:“这位同学,男生不要留太长的头发,下课后去剪掉。”
全班静默三分钟。之后,所有人一起哄笑起来,就连暗恋洛慕晨已久的班花桃一一都忍不住嗔怪地谢睨了洛慕晨一眼。苏梨若还唯恐天下不乱地拍着桌子喊:“帅哥——何夜夜!”
洛慕晨真的是个聪明的男生。他很快挥了一下手,率先出去了。在他走出教室门口的一刹那,苏梨若跃上桌子,好奇地单手撑着在桌面上探着头去看。洛慕晨回头,就看到了呆呆的苏梨若目送他的情景。他蓦地一笑,像粲然绽开在苏梨若眼睛里的夏花。
苏梨若像受惊的小鹿一样跌回到自己的座位上,心“扑扑”地跳。那个聪明的有好看笑容的男生,就着样在苏梨若脑海里回映了好长时间。过了好久,她才想起来要去嘲笑何夜夜一番。谁让她这个死党总是把头发弄得像摇滚青年,还穿中性的黑色衬衣,虽然很帅,但的确很像男生。
后来,苏梨若偶尔会在校园里看见洛慕晨。那个喜欢穿白色衬衣草绿色裤子的男生,总是带给她一种夏日里清凉的感觉。苏梨若望望路边正开得灿烂的白玉兰,自语:夏天还没有到呢。她偶尔会想起来洛慕晨那天回头的微笑,他怎么可以笑得那么云淡风轻却又让人心跳不已?
有时候苏梨若觉得遇见洛慕晨是件快乐的事。可是现在,苏梨若觉得眼前的这个人真的讨厌极了!尤其是在她又一次迟到并且还在吃着早餐的情况下。
苏梨若咬着软软的蛋糕,一边用乞怜地表情看着洛慕晨。她真的希望洛慕晨不要认出她就是那天拍着桌子嘲笑他的女生。
“嗯,迟到,校容不整,上课时间吃早餐,不知道放在一起要扣多少分了。我听说你们班总是因为你迟到扣分……”洛慕晨絮絮地念,一边玩味地打量她。
苏梨若无辜地眨巴着眼睛想对策:迟到没有办法反驳,校容不整?她低头看,急忙把校服外套掩了掩,都怪她着急,衬衫口子都没有扣好。吃早餐?她又想了想,急忙把剩下的蛋糕塞进嘴里,脸颊顿时鼓鼓的像个小包子。她一边嚼一边含糊不清地说:“现在只剩下迟到了吧?”
洛慕晨惊讶地看着这个率性可爱的小女生,心里掠过一些温暖的感觉。他忽然间就挥挥手,意思是让她过去了。
这下子轮到苏梨若晕菜了。她又呆呆地盯着洛慕晨好看的眉毛看了半天,然后红晕一点点爬上她的脸颊。她愣了一会儿,然后回头往教室跑。洛慕晨看着她大大的粉色背包一下一下轻巧地拍打着她的背,像粉色的欲飞的蝴蝶。
然后那只蝴蝶忽然停住了。苏梨若眼睛明亮地回头看,随即很大声地喊:“我刚才吃的不是早餐,是Tiramisu!改天我请你吃。”
洛慕晨站在这四月的微风里微笑。提拉米苏,多温暖的名字。
2 (感动)提拉米苏,请你带我走[2]
苏梨若终于请洛慕晨去吃了Tiramisu。
在那个名为“free me”的蛋糕店里,蛋糕师正拿着一个盒子给她们讲解制作方法。方形的奶黄色蛋糕上洒了褐色咖啡末,法式薄饼在旁边立着,紧挨着的是点缀上的李子形状的奶酪,显得那么可口诱人。蛋糕师是个帅气的男孩子。他在苏梨若几乎忍不住要去摸一下他的托着提拉米苏的手指的时候说:“我的手指一点儿也不神奇,你也可以学会的。”
苏梨若张大了嘴巴重重地点头,扎在脑袋上的辫子欢快地摇摆。洛慕晨看着苏梨若欣喜和崇拜的眼神,忽然间觉得这个小女生是那么容易快乐。
回到教室,死党何夜夜摆出一副末流杀手的表情装模作样地问:“听说你和洛慕晨出去啦?”
苏梨若呵呵地笑。她知道自从洛慕晨把她误认为男生之后,何夜夜就跟他叫上劲了。
“那你就不觉得惭愧?不觉得对不起死党吗?”何夜夜换了一副悲哀的表情。
苏梨若想了想,虽然心里觉得没什么惭愧的,但还是象征性地点头。
“耶!”何夜夜欢呼起来,“惭愧的话快请我吃蓝莓木思!”
于是两个丫头就在自习课的时候大摇大摆地出去了。本来苏梨若提议翻墙的,但是何夜夜说洛慕晨在,怕什么。
于是苏梨若又开始了她的逃课生涯,并且逃得光明正大。
3 (感动)提拉米苏,请你带我走[3]
可是这样的生活没有持续多久,苏梨若就在一次逃课活动中被洛慕晨抓了个正着。
那天,洛慕晨经过高二(3)班的时候还看到苏梨若皱着小小的鼻头发呆,可是一转眼,他就在教学楼后面的花园里看见了那个熟悉的身影。
“苏梨若,你又在干吗?”洛慕晨大声地喊。
可是苏梨若看到洛慕晨不害怕,还热切地冲过来摇着他的胳膊喊:“你来帮帮我。”
洛慕晨看着她红扑扑的小脸儿,实在想不出来这个花园有什么吸引她的。
“这里有棵樱桃树,你帮我摘樱桃吧。树下的草丛里有虫子!”苏梨若说。
“大街上不是有卖的吗?”洛慕晨奇怪。
“我想要野樱桃。”苏梨若嘟了嘴巴。
洛慕晨觉得好笑,城市里怎么可能找到野樱桃。但是他还是拨开草丛走过去,摘了满满一捧,然后回到一脸期待的苏梨若身边。
“你要樱桃干什么?”他看着苏梨若小心地把那些红色的小东西用手帕包起来,放进书包口袋里。
“因为米尚要用野樱桃做蛋糕。”苏梨若说。
“米尚是是谁?”洛慕晨更奇怪了。
“就是那家‘free me’店里的蛋糕师啊!”苏梨若眼睛明亮地说,“你知道吗?他是这所大学的学生呢,他会做各种各样的蛋糕,那家店是他开的。他答应我让我学做蛋糕,等我学会了,我做给你吃,好不好?”
洛慕晨沉默了一会儿,然后想起那个会做提拉米苏的有神奇手指的男生。他和苏梨若去过几次那家店,他记得米尚是有清澈的目光和微笑的。
洛慕晨看着身边扬着单纯微笑的苏梨若,忽然觉得心里有什么生长起来了。呼啦拉的,像马上就要到来的夏天的感觉。
4 (感动)提拉米苏,请你带我走[4]
夏天真的来了。
洛慕晨开始忙碌起来,因为高考就在这个夏天来临。他是优秀的男生,本来是可以保送的,但是他坚持要考临市的大学。
何夜夜对苏梨若说:“我发现洛慕晨是个很好的人哦。”
苏梨若想,什么时候何夜夜开始这样认为啦?难道因为他要复习功课,所以没时间管她们迟到的事情吗?
可是苏梨若没有时间想这些问题,她每天都要到“free me”蛋糕店里跟着米尚学做蛋糕。她已经可以学会一些简单的花样了。没事的时候,她会拿着自己制作的蛋糕跑到高三年级的教室里去着洛慕晨。然后在周围人的哄笑声中等待着洛慕晨的称赞。
洛慕晨从那些大堆的复习题中抬起头,轻轻地问:“你喜欢米尚吗?”
苏梨若点头:“是啊,我喜欢他和他的蛋糕。”
洛慕晨拍拍她的脑袋,宠溺地笑了。他很开心地吃着那些苏梨若带来的味道奇怪的蛋糕,虽然是高卡路里,虽然吃到他嘴里是苦苦的,但是仍然能够吃出来一些甜蜜的感觉。
5 (感动)提拉米苏,请你带我走[5]
暑假终于来了。何夜夜拉着苏梨若坐在“free me”蛋糕店里吃着冰淇淋聊天。洛慕晨没来,高考过后,已经很长时间都没有见到他了。
苏梨若觉得自己有点儿无精打采的,即使米尚告诉她以她的技术可以学做提拉米苏了。
终于遇见了一个高三的师兄,他说:“洛慕晨跟桃一一一起去北京了了。”
桃一一,就是那个性情温婉的喜欢洛慕晨的班花。
苏梨若呆住了。过了好久,她才对何夜夜说了一句话:“洛慕晨是不是不要我了?”
何夜夜说:“其实有件事我一直想告诉你。那天,我看到桃一一跟洛慕晨告白,但是被拒绝了。我觉得洛慕晨不会丢下你的。”
是吗?苏梨若模糊地想,原来迟钝的她从来不曾在意这些事。她只是想着在任何时候、任何地方,只要她想到洛慕晨,他就会从旁边冒出来。可是现在,她居然把他弄丢了。
想着想着,就有大颗的眼泪掉下来,落在桌子上那株玛格丽特花上。
米尚来到苏梨若面前,他高高的制饼师帽子看起来很滑稽。他用温暖的手把苏梨若的眼泪擦掉,然后说:“来,跟我学做提拉米苏。好不好?”
苏梨若怔了一会儿,点点头。
在走进工作房间之前,米尚说:“你又忘了,蛋糕师是需要戴帽子或者把头发扎起来的。”
苏梨若看看自己散到肩头上的头发,从口袋里翻啊翻的,掏出一个粉色的水晶发夹来。那个发夹是洛慕晨送给她的。他说她的下巴尖尖的,像小狐狸,头发扎起来比较好看。
她擦掉眼泪,把头发认真地扎起来。
作者: 黄金智囊群 2008-2-15 17:25 回复此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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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感动)提拉米苏,请你带我走[6]
这个暑假快要结束的时候,洛慕晨依然没有回来。
苏梨若习惯了扎起头发,跟着米尚做蛋糕。她想,马上就高三了,如果今年学不会的话,就没有时间学了。即将到来的高考不能让她再像以前那样肆意逃课了。
米尚的蛋糕店里有许多顾客,他们都喜欢吃米尚做的蛋糕。逐渐的,苏梨若做的蛋糕也可以被别人认可了。她学会了做提拉米苏,但是她从来没有做过。她只做那些简单的好看的花型。有时候,她会莫名奇妙地发呆。她常常想起以前的日子,她总是让洛慕晨骑着单车带她到郊外找桑椹,找野生的草莓,还让他下水去摘新鲜的莲子,只为了能够带回来做蛋糕。
何夜夜仍然来看她,陪她聊天,就是不再提起洛慕晨。即使她曾经说过洛慕晨是个很好的男生。
可是在某一天,何夜夜来了,而且带来了一个人。
苏梨若看着桃一一,那个漂亮的跟随米尚去了北京的女生。桃一一的眼睛红红的,然后狠狠地对苏梨若说:“你是个讨厌的女生!”
苏梨若愣住了,她觉得自己才应该这样说。
可是桃一一继续说:“你知道吗?洛慕晨有味觉失调症,他吃甜的东西,反而苦得厉害。你做的那些莫名其妙的蛋糕,放那么多果酱,吃到嘴里,哭得像黄连,可是他还是那样吃下去……”
苏梨若想起她刚学会做蛋糕的时候,总是把那些半成品带给洛慕晨,然后看他大口地吃下去,同时还不断称赞她。
苏梨若觉得自己真的是个很让人讨厌的女生!
作者: 黄金智囊群 2008-2-15 17:41 回复此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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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感动)提拉米苏,请你带我走[7]
苏梨若去了北京。因为桃一一说洛慕晨在北京做手术。
一路上苏梨若都在想,如果看见洛慕晨,她一定要扁他一顿。他跑到北京做手术也不告诉她,害得她流了那么多眼泪。
站在安静的病房门口,苏梨若忽然有些怯步了。她忽然想到洛慕晨会不会怪她迟到,居然这么晚才来。犹豫了好久,她才抬起头准备敲门。可是敲门的瞬间,她听到里面的脚步声。于是,她又像只受了惊吓的小兔子一样逃跑了!
洛慕晨站在门口,看到地上那个粉色的水晶发夹。然后,他忧郁了好久的眼神终于欢快起来。
他冲着楼梯的拐角喊:“苏梨若——”
半分钟后,他看到了一个粉色的影子逐渐移动到他面前。
灵动的眉眼,尖尖的小下巴,确是他思念了许久的人。
苏梨若怯怯地想把手里的提拉米苏藏到身后去,但是洛慕晨已经对她伸出了手:“拿来。”
“你不是吃了会变成苦的吗?”苏梨若小声问。
“可是现在已经好了啊。”洛慕晨接过那个包装漂亮的盒子,打开,然后切了好大一块放进嘴里。良久,他对苏梨若说:“很甜哦!”
苏梨若顿时眉飞色舞:“这是我做的第一个提拉米苏哦!”
其实洛慕晨不知道,Tiramisu在意大利文中的意思是带我走。
转载自红袖添香文学网站

我在垦丁天气晴结局

  一
  鲸是一个漂亮的女生,那年她读大学三年级。 她被久留恭敬地称为“学姊”。 久留是台湾来的,他们台湾人说“姊”,而不是“姐”。姊,音调小小的,声音低低的,就像天然给久留这样一个腼腆的男生去用一个称谓,他跟在鲸的后面,说:“学姊,今晚,我有两张电影票……” 久留是在这所大学插班的交换学生,比鲸小3岁。对于低一年级的那群人来说,久留对鲸的感情使他们忧愁。20岁的孩子们,觉得23岁的人已经很老,老到大学毕业前谈场恋爱都要被称为黄昏恋或者夕阳红什么的。当然,现在鲸和久留还没戏,所以像更难听的老牛吃嫩草之类的话,还没有人敢讲。 久留对鲸一直是单恋,单恋和暗恋有很细微的差别,暗恋是一个人默默爱着另一个人,单恋是向爱着的人表示后没被接受,但并不放弃,暗恋要瞒住全世界,单恋却可以嚷嚷得世人都知道。久留喜欢鲸的历史,可以追溯到他入学的第三天,图书馆避雨的那次。二楼典藏室走下来的女生,美得真令人绝望啊。久留当时的感受,用句流行的话说就是:我当时就震惊了!鲸穿着一双红色球鞋,撑开一只黑底白点的大伞,嘭,她走进雨中,像一朵黑色的炸药,离人群远去。 久留租住的公寓距学校有一公里远,在那公寓的旁边有一家比较好吃的朝鲜餐馆。久留常在那里吃冷面。那家的冷面是用带着冰渣的农夫山泉过水的,吃的时候,碎冰会刺痛嘴巴。每每在那样的时刻,久留绣着北京独有的昏蒙、干燥、夏季到来前的微骚的空气,他会觉得有一点寂寞。 鲸从没有接受过久留的示好。当然久留的示好也相当幼稚:主动借鲸看的书,从台湾带回来的药妆,各种以为可以讨好女生的小画册,电影票,甚至是把冷面打包,带一份到鲸的课堂。统统都没反应。鲸以惊人的冷漠回报这个男生的努力,其实,她也不知道她哪里出了问题。 “叫你不要送了!”鲸给久留递过去的一串水晶推回去,那也算是一串价值不菲的小珠宝。在久留看来,喜欢一个女生,用一张电影票和一串珠宝讨好她都有一样的意思。他不知道一串施华洛士奇的水晶却使鲸生气了,她好像忽然之间弄明白她为什么讨厌久留了,是的,她讨厌台湾小富商身上那股淡淡的铜臭,那种暴发户台农的味道,就像讨厌蔡依林、大S,杨丞琳,以及说起来会得罪一票粉丝遭到石块围攻的,那个五月天组合。 士多啤梨晶在暗蓝色丝绒般的夜幕里发出光亮,久留把它套在自己的左手腕。两个孩子一个向左一个向右,各自分散。二 鲸后来找的那个男朋友,一样让周围的人忧愁。那是一名警察。 他们的相识很简单。有一天,鲸在地铁上不小心睡着了,包被一个贼拿走。鲸很快就发现了,她追贼追了三站路,然后警察出现。 在公安局,鲸一边做笔录,一边听到那个警察在教育贼:“你要自己给自己机会啊,不能总这样下去啊!”看来,那是个惯偷。贼起初沉默着,但警察把那句话重复好几遍以后,贼老皮老脸地笑了,他忽然对警察说:“你也给自己一个机会啊,不能总这样下去啊!”然后,贼看向了鲸,鲸手里转着的笔摔到了地上。 “我看这个警察还不错啦!他一直单身,不妨你们试试啦!”被铐着的贼对鲸说道,同时接受了一根警察递给他的烟。 警察走过来,帮鲸捡起了笔。 他都不需要她的电话号码,也不需要问她姓甚名谁在那所学校什么专业,因为她都老实交待在那张笔录单上了。然后隔了不久,他真的打给她了,然后他们开始约会。 其实相对于久留,那位警察并不显得多么优秀,而经也并不是那种看到穿肩章制服的男人就会马上BIU BIU BIU发出强烈爱慕信号的女生。喜欢警察,也许只是因为他足够老,老到没有人会对他们的恋爱质疑什么——这就是世面上最形式普通的恋爱了,男人年长一些,女人年轻一些;男人有一份正式的职业,女人要比男人显得弱势一些。如果还需要什么注脚的话,那就是警察除了开警车,他还有一辆甲壳虫,就像一砣会移动的面包。但是没办法,世界上有很多人喜欢甲壳虫。黑格尔说:存在即说明道理。 6月的一天,鲸和就领重逢在学校外面的小书店。 那时候久留还不知道鲸已经有了男朋友,他请鲸在书店附近的咖啡吃一份提拉米苏。这么有一搭 地说话,吃蛋糕,鲸的电话响了起来。是警察打来的。然后鲸说了书店的地址,没一会儿,警察坐到了她和久留面前、“给你们介绍一下,这位是陈久留我的学弟。这位是我男朋友。“说完不一会儿,鲸挽着警察的手跟久留告辞。 久留坐在他们最后离开后的那一角沙发,沙发那么硬,他无法将身体深陷。 他真的很沮丧。三 出来书店,钻进米色甲壳虫里的鲸在自省,她知道自己今天的行为太过于自私和校长。这根本不是一个善良的女孩所为,虽然她的人生信条并非是做一个天使,但想到久留会伤心,而男友心里会有点小疙瘩,鲸就双倍抱歉起来。可为什么明知道时候会感到抱歉当时却仍要那么做呢?有什么目的呢?要证明什么呢?那很好玩么? 她默默地问自己。 当一个姑娘开始了这样自问自答的强迫症,就说明,他已不再是个小女孩,她变得复杂了。 很快,久留追问鲸了。他这次的表情完全是荆轲去秦国之前赴死的样子。“学姊,你为什么不喜欢我?”久留问道。盛夏使空气变得泥泞,久留满头大汗,散发悲伤酸涩的男生气味。 “没有为什么。”鲸说。 “请告诉我,让我死个明白。”久留在想象中拔出了他的剑,架在脖子,要自刎了。 “为什么不喜欢你?告诉你吧,因为有一次下课后你跟几个男生一起走,他们说慕容鲜卑乘中院大乱劫掠了数万名汉族少女。回师途中一路大四奸淫,同时把这些汉族少女充作军粮,宰杀烹食。走到黑背易水时,吃得只剩下八千名少女了。慕容鲜卑一时吃不完,又不想放掉,于是将八千名少女全部淹死于易水。易水为之断流。当时他们一边笑一边说鲜卑是好样的,陈久留,你不要忘了,当时笑的人里也有你。” “有我?可我忘了,如果有我我也不是故意的。” “按你的逻辑,杀人以后可以马上说自己失忆吗?” “开玩笑不等于杀人。” “玩笑往往最能透露一个人的内心。” 久留真的不能明白他的学姊为什么会因为这种事生气,在他看来,她确实有些不讲道理。她又不是那八千少女之一,何苦那么激动。好吧,就算通过这件事她得出了某种结论,比如证明额他和那些男生内心一样狠毒、变态,或者骨子里潜藏食人欲,但是通过平素的交往,她完全可以否定她的结论啊,她何必这样气急败坏呢! 久留望着鲸走远的背影,他只好笑了起来。 他的头脑里的剑收好,他决定不要死掉,死掉就不能追求这位可爱的学姊了。四 不过,每一个男人的心里都藏着一只兽。 鲸和警察的第一次吵架,是为了今天是星期四还是星期五这样一东西,吼叫。跳脚。骂出脏话。鲸看着他在那里发狂,她在想想,如果把这个男人送回到公元304年,变身鲜卑族士兵,他会不会吃掉我?那些男人,把少女们的肉吃个干干净净,碎骨残骸在城外堆成小山。 警察发泄完毕,他们又抱在一起哭了。然后他们把那些碎片踢一踢,扫一扫,腾出一块干净的地儿,开始做爱。这是第几次破镜重圆?鲸记不清楚了,但这次她在那具亲密的汗水淋漓的身体下想起了久留。飘渺的脸,测额较重的胡须在清早被仔细地挂掉额,但下午还没到,那些青色的小胡茬就又会长出来,形成一片阴翳。 鲸读完了大学,离开了那所学校。然后,她进入了职场,看眼界,长见识。她遇见了一位请每个员工读一读德川家康的上司,也遇见了冒昧邀约她一起去看全本《色戒》的客户公司代表,还有很年轻的同行、刚入行的晚辈、业内的宿敌。张爱玲说,当一个女孩长得很年轻、长得很好看的时候,不论在社会上做什么,遇见的总是男人。没错,要度过那段很年轻、长得好看的时光以后,鲸才慢慢地发现,其实男人也并没有那么十恶不赦。大部分男性是良纯而直率的,也是软弱和简单的,他们渴望找到一位他们爱慕的女性与之天长地久,只有小小部分,少少的人,才会欺骗和玩弄女性,才是邪恶魔鬼。而那样的男人,鲸从未遇上,也不太可能遇上,因为她最大的优点有两个。一,她不空虚,二,她不蠢。 但女性骨子里的基因,或者说是自远古遗传下来的潜意识,使她们仍旧深受被害妄想症的折磨。 鲸害怕被男性伤害。 她问过她的警察:“你会抛弃我吗?” “不会。” 以前,警察会和她开玩笑,诸如回答我会呀,我会对你始乱终弃。或者,当然不会抛弃你,但我会背着你找新的。 现在作为鲸的未婚夫,警察已经深深了解他老婆是惹不起的。惹不起总躲得起。一句“不会”,把他们的距离拉到孙悟空的一个筋斗云那么远,机智的十万八千里。 他们婚期定在明年初夏。五 久留在鲸毕业后不久离开北京,回到台湾,他很快拥有了一个不错的女朋友,这个女朋友有很会花钱的一双手和很知好歹的品味,反正她去Chanel就会买菱格包,到Hermes就要birkin,她说反正这些包值得收藏,年头越多越值钱,多年以后价格没准翻倍。 久留替女友刷卡,他是个温存体贴的男朋友。他包容女友的坏脾气,并纠正她在人生方向上的失误。他在他的女友看来,已是一个大大的,大大的,充满智慧的男人。久留承认,他以前并没那么号,或者说他很有可能不这么号。是从北京回来以后,他才变成了如今这样。 他想对鲸说谢谢。 是从鲸赐给他的挫败感里,他发现了自身的渺小与无力。他一度很不服,为此他告诉自己,要去做一个更好的人,不要因爱而憎恨,而要因爱而感激。只有这样,他才对得起那次惨烈的失恋。 鲜卑族的男子 五万明少女,在久留和鲸的一役里,这段残忍的历史被扳转,鲸对他心灵的劫掠和屠戮,那冷漠和无情的拒绝,胜过吃掉陈久留五万次。 “然而比知道吗?我第一次见到你的感受。那天下着大暴雨,你从远处跑向图书馆避雨。你浑身湿透,T恤紧贴身体,就算那么狼狈,我有一瞬间错以为我看到了天使。你手臂上有一大块绿色的胎记,那是天使化身人形的记号,它提示我看到你。我站在二楼的窗口,你在人群里。你水淋淋的光芒真耀眼,那些女生马上向你发出电波,而你低头看着手里的便当,它被淋湿了。当时我在想,就这样一个纯白的少年,他应该拥有至高无上的爱情。而能与你共写传奇的人,绝不是我这样平凡的女生。” 这是鲸初次见到久留时写的日记,它被存在某个博客网站的某个不为人知的空间里。在2009年,有一个人大概是GOOGLE什么东西的时候把它搜了出来,并复制转发到了自己的博客里,然后这段其实很酸很矫情的话又被几个人转载,知道某天,鲸自己再次看到它。 她想起久留了,以及自己这些年,那些可笑无由的自卑感。 那时,她正去婚姻登记的路上。因为某种心电感应或是气场的对撞,鲸的手机碰到了手提包里的粉饼或唇膏,锁键盘的密码又因走路的颠簸被极其巧合地按对,然后久留的电话响了。 “喂,喂!学姊是你吗?” 他的声音要足够大,马路要足够安静,鲸才可能听到他在呼唤她。但是鲸没有听到。电话的按键又撞上手提包里的某种小东西,挂机了。久留面对盲音,他执着地把话说了下去:“学姊,如果你真的不喜欢我,那么我今天就向她求婚了。”如果真的听到了那来自遥远的海岛上的声音,鲸会如何应答呢? “不许!你回来,和我在一起”,还是“祝你们幸福”? 台湾停止了,鲸没有发现包里的那场变故。她只是忽然感觉她听到了台湾特有的夏日蝉鸣,如果没猜错,久留此刻应该在他的家乡屏东,台湾最南部的一个县,叫做垦丁的地方。在绿色的草坡上,在山与海的怀抱里,在海鸥傻傻的歌声中,在蝴蝶之间。像天使一样地哭泣。 而垦丁的天气,永远是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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