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一司机拾到手机索要好处费,你觉得失主该不该给司机好处费?
一直以来拾金不昧都是中国的传统美德,在小的时候我们就已经知道了捡到东西原封不动地归还给别人代表着自己拥有美好的品质,而且如果我们是一个大方的人也不应该去问别人索要钱财。太原的一个丢失手机的事件在网络上面引发了热议,一个女子她在乘坐出租车的时候不小心将自己的手机落在了出租车上,等到司机走远以后她才想起来手机还没有拿下来。
女子想方设法地给自己的手机打电话,一开始两个电话是没有人接,可是打到第三个电话的时候手机已经关机了。因此女子怀疑这个手机可能是被其他的人给拿走了,或者是被司机给恶意的独吞了,后来经过辗转反侧这个女子终于联系到了自己的手机。她请求司机可以把手机还给自己,并且还表示其实这个手机也并不值钱卖也卖不了多少钱,但是手机当中有一些信息对于她来说非常的重要。
司机要求失主给500元好处费听到这里司机才松了口表示可以与女子进行交谈一下,等到见了面以后为了表达对于司机的感谢女子表示她会给司机100块钱的酬劳,希望司机把手机还给她。然而没有想到的是司机却表示女子必须要给他500块钱,否则的话他就不会把这个手机给女子。女子认为这个司机完全就是想要利用这件事情去敲诈,于是便选择了报警。
警察到了以后对双方进行调解,最终这个女子支付了司机师傅200块钱的酬劳,对于这件事情网络上面也是看法不一。有的人认为司机大老远的跑过来给女子送手机,女子的确是应该给他好处费,但是有的人却认为司机的这种行为实在是非常的不妥了。小编认为适当的给好处费是可以的,但是也不能够让这件事情变了味。
捡到10000元失主报警后但是我归还
法律不禁止的行为方式,任何人都没有阻止的权利,拾金不昧和索取报酬是截然不同的两种道德体现,公众对拾金不昧会大加赞扬,而对索取报酬的行为则会嗤之以鼻,两种行为方式也只能如此区分,而无法用道德标准去审判他人行为的合法性和合理性。捡到财物归还失主是公众习以为常的行为方式,但时代不同,人的道德品质也会发生相应的变化,在当前的国民道德水平下,拾金不昧的普遍性已经明显退化,很多人在捡到他人钱物以后,不是据为己有就是索取报酬,如果据为己有是违反法律法规的,失主可以求助公安部门来解决,但索取报酬则只能双方协商,虽然这是常规认知所无法接受的,但面对如此冷漠的现实也只能无奈接受。
道德素质水平的参差不齐,使得很多曾经的传统美德都已经消失殆尽,而这种道德水平低下是极为普遍的社会现象,很多人总是喜欢做道德审判者,对超出传统认知的行为方式会选择道德谴责甚至言论攻击,但这种人往往在遇到类似事情的时候也会优先考虑自己的利益,所以说拾金不昧的时代已经过去,在现如今的经济社会,丢失财物以后要做好被索取报酬的心理准备,不能因为对方没有拾金不昧就进行道德谴责。好人与坏人往往就是一念之间的选择,不过坏人的具体表现也是各不相同的,归还捡到的他人财物索要报酬也是坏人的一种,但主要体现在道德层面的坏,这种行为方式大家都不认可,但也没有切实可行的方式方法予以制止。
现实社会的残酷性是与日俱增的,我们如今所接触到的很多社会热点事件中,最终的处理方式都已经超出了很多的传统认知,即便是归还失物这样的琐事,也能够因为归还的方式不同而引发争论,其实这也是自媒体时代的显著特色,公众的观点需要得到充分的表达,才能体现出对当今时代的荣辱感,而因为归还失物就索取报酬,必然会在这种舆论环境中饱受争议,只不过他们在提出报酬要求的时候,已经认定了法律是没有禁止此类做法的,所以说不合情的事情,只要不违法就有存在的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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