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想介绍一下美国南北战争期间著名的黑人政治家弗雷德里克·道格拉斯。
为什么要介绍他?
是因为弗雷德里克·道格拉斯曾经是黑奴,因为他的父母都是黑奴。
一次偶然的机会,他有幸接受了启蒙教育。后来,他通过了一点自学,也算是黑奴中少有的“文化人”了。他再也无法承受“生为奴隶”的命运。他以惊心动魄的方式逃离南方,到达纽约,成为一名自由的黑人。此后,他加入了废奴运动。在著名废奴主义者威廉·劳埃德·加里森的鼓励和推动下,道格拉斯很快成为这场运动的主要人物之一;作为伊芙的顾问,战后他还被任命为美国驻多米尼加共和国大使,是美国第一位担任公职的黑人。
1845年逃到纽约后,他写下了自己在美国南部当奴隶20多年的经历的自传,书名是《弗雷德里克·道格拉斯:一个美国奴隶的生平自述》。他的自传被认为是众多美国奴隶叙事中最好、最著名的。
因为他主张废除奴隶制,同时从南方逃亡到纽约,所以他的自传内容肯定不会刻意去讲好南方黑人奴隶的生活。
也就是说,他所描述的黑人奴隶生活应该是当时美国黑人生活的真实反映。
电影中的内格在弗雷德里克·道格拉斯的笔下,18世纪美国南部黑人奴隶的基本待遇是怎样的?
每个月他可以得到8斤猪肉(7.25斤)或等量的鱼和一蒲式耳(约等于27.216公斤)粮食;每年夏天他可以得到2件衬衫和1条裤子;一件棉外套和一条棉裤子。还有一双袜子和一双鞋子。
弗雷德里克·道格拉斯是马里兰州巴尔的摩附近一个种植园的奴隶,19世纪巴尔的摩地区的冬季平均气温为负1到负8度。这种天气,棉衣棉裤御寒不成问题。
换算为一年,那么作为黑奴,弗雷德里克·道格拉斯每年可以吃43.5公斤肉,320公斤粮食。
说得这么直白,你可能对19世纪黑人奴隶的生活没有直观的印象。我们可以同时看看清代农民的生活状况。
弗雷德里克·道格拉斯的前半生大致生活在清朝道光年间。以论文《清代冀北地区饮食生活研究》为例,我们不难发现,弗雷德里克·道格拉斯对主食和肉制品的摄入量远远超过了清代河北地区的普通自耕农。也许只有拥有百亩以上土地的中层地主才能勉强赶上弗雷德里克·道格拉斯这个黑奴。
《清代冀北地区饮食生活研究》表明清代河北地区人民的生活是比较贫困的。他们的饮食以粗粮和简单的腌菜为主。他们只在节日、婚丧嫁娶等重要日子才煮一些肉。食物。
然而,在清朝的河北地区,很多老百姓其实一年四季都不知道肉是什么味道。那么,是因为河北比较贫瘠吗?
不是。
据此文《清代江西民间饮食研究》,即使是清代的鱼米之乡江西,别说佃农,就是普通自耕农、小地主都买不起肉。即使一个大家庭每天消耗的肉也很少。
每天能在粥里放点肉末,已经是很了不起了。即使在苏州这个著名富饶的地方,在太平天国运动之前,肉制品的消费量也不过每天20到30头猪,但要知道苏州是一座拥有近百万人口的城市。
这么大的人口,苏州市每天的猪肉消费量只有20到30头。即使按照30头猪、每头猪300斤计算,苏州市人均猪肉消费量每天也只有4.5克。一个月后,苏州人均猪肉消费量只有135克,也就是0.27斤。
即使苏州每天消耗同样数量的鱼,人均每月也只有0.5斤。与此同时,美国黑人奴隶每月吃掉7.25公斤猪肉。
19世纪的美国黑人食品广告看到这里,你觉得弗雷德里克·道格拉斯是在美化19世纪美国黑奴的生活吗?在这里,兰泰想告诉大家,事实并非如此。
弗雷德里克·道格拉斯之所以写下每月能吃8斤猪肉或等量的鱼,其实是在指责南方奴隶主;因为美国人不喜欢吃猪肉,美国人主要吃牛肉。
猪肉在美国人眼里属于比较低级的食物,所以都是黑奴吃的。其实兰台真正说的是,我们其实可以从黑人政客弗雷德里克·道格拉斯的书中看到为什么美国是当今世界最强大的国家。
要知道弗雷德里克·道格拉斯只是当时美国社会最底层的黑人奴隶,他的白人“主人”并不是一个慷慨的奴隶主。
相反,在弗雷德里克·道格拉斯的笔下,他的“师父”劳埃德上校是一个相对吝啬的白人奴隶主。然而,即使弗雷德里克·道格拉斯是美国社会最卑微的黑人之一,而他的主人是一个相对吝啬的白人,他每个月仍然可以吃掉7.25公斤肉和27公斤谷物。也就是说,在第一次鸦片战争爆发之前,处于美国社会底层的黑奴,他们对谷物和肉制品的摄入量远远超过了同时期的清朝地主。
这就是美国的“恐怖”。美国人养活“剩菜”(黑奴)比同时期的清朝中层地主还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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